邵阳日报讯 (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傅广鑫) 3月22日,市教育局发布《2021年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就2021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遵循方向性、客观性、发展性原则,从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审美与表现、实践能力等四个维度对初中毕业生进行评价。
思想道德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在爱党爱国、责任担当、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参与团队活动、社团组织、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情况。
学业水平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是初中三年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审美与表现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的能力。
实践能力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动手操作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信息技术、物理实验、生物实验、化学实验等主题活动的表现。
根据安排,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毕业考查成绩为依据。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班级公示、学校认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学生思想道德、学业水平两个维度的最终分数;审美与表现、实践能力两个维度根据考查成绩确认最终分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评议的四个维度总分120分,结果以A、B、C、D、E等级方式呈现。其中思想道德15分,学业水平15分,审美与表现50分(艺术考查),实践能力40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各10分)。总分转换为A、B、C、D、E五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等,80分-89分为B等,70分-79分为C等,60分—69分为D等,不足60分为E等。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凡综合素质评价有E等的考生,不予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全市普通高中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