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6日

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再获殊荣

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麻舒凝) 3月4日,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我市又有5个基层检察院、24名干警、3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

此次表彰,邵东市、洞口县、武冈市、邵阳县、北塔区等5个县市区检察院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张可洁、周后协等18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赵旭、罗洪韬等6名干警被记二等功;市人民检察院、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的吕玉飞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龙海波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肖正红等3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多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定的人民立场,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今年3月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440件992人,起诉300件1239人;共起诉“保护伞”案件15件17人;“提前介入”等扫黑除恶工作经验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推介。

--> 2021-03-16 1 1 邵阳日报 content_6978.html 1 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再获殊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