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吴桂菊 杨章佳) 上月底,绥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何某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世纪90年代,何某义染上毒瘾,无收入来源的他为了筹集毒资,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2000年,他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出狱不久,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刑满释放的何某义为满足自己的毒瘾,再次干起了贩毒老本行。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他在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海洛因给他人。后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毒品海洛因68.69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义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何某义系累犯和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