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9日

新宁:村民有“实权” 自治有动力

邵阳日报讯 (通讯员 杨坚 石林)1月14日,笔者在新宁县走访时了解到,目前,该县村(居)民自治工作已全面铺开,村规民约和理事会是“标配”,各村(社区)还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设计了一些新型载体,通过建立健全“一约一会+X”制度,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日常行为,以“理事会+X”等自治组织管理村级事务。这是该县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的真实写照。

民事民议,村务事由民“商量”。清江桥乡桃花村以“院落会”为载体,在民主协商机制的推进中,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积极性,让村民实现从过去“找茬子”到现在“出点子”、从过去“看把戏”到现在“唱主角”的转变,成功推动实施了村组道路自主施工、庭院改造、安全饮水工程等协商事项,从根本上消除了群众的“民怨心”。桃花村村委会主任蒋文彬介绍:“2年来,我们召开院落会126场,把大事小事交由群众讨论,并形成村民决定,通过公示后执行。”如今,桃花村已成为发动群众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成功典范,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

民事民办,村务事由民“做主”。新宁县司法局派驻黄龙镇黄龙村扶贫工作队组织党员、德高望重人士成立“不忘初心”调解工作室。在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无论是违章建筑拆除、路沿石铺设,还是临街房屋外墙粉饰、商铺招牌更新,无一不是矛盾错综复杂。调解工作室主动请缨,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倾听诉求,让群众调解群众的问题,让“上访”成为“下访”,让“门难进”成了“门口迎”,把矛盾全部化解到位。

民事民管,村务事由民“管理”。近年来,清江桥乡赤木村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围绕红白喜事等事项分院落制定了《院规民约》,推行健康文明的现代生活方式,彻底解决了禁用一次性碗筷、取消喜宴预备餐、严格控制丧葬费用等难题。理事会还购买了全套的餐具和厨具,免费为村民做好婚丧嫁娶服务工作。为了让《院规民约》真正成为群众的生活规范,该村红白喜事理事会不仅强化宣传、以身作则,而且注重奖惩并济:对于规范自身行为、树立文明新风表现突出的群众,在院落会进行嘉奖表扬;对于屡次违反规定内容的群众,理事会成员轮番入门入户劝说。

“村民的话有时比村干部管用。”在新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爱铭看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有了,基层治理中出现的问题也就好解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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