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读过一篇《短,是一种本事》的文章,深有感触:能把文章写得精致简短而不缺内容,的确能体现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与水平。但过后又想,这文章,不单是指个人的日记、练笔的作文或给亲友的信札,只要能把事儿说清楚,能写多短就写多短,无疑是能做到的。
问题是,大多数的文章,特别是向上级机关报的、向下属单位发的、为领导起草的讲话、单位的工作总结等等。这些文章的长短,恐怕不是作者个人能决定的。
笔者常给报刊专栏投稿,都是按栏目“约定俗成”的要求布局谋篇,长话短说,写出的文章才能适合栏目发稿的基本标准,否则篇幅过长,让读者受累,编辑也就只得丢进废纸篓了。和业余作者相比,机关单位的文秘尽管有把文章写短的本事,但文章写到什么程度才算讲清楚了,说明白了,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哪些多说,哪些少说,这往往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文章能不能通过,能不能签发,领导满意不满意。作者写得短,但是把关的人没有爱短、要短、会短的“本事”,短了还得再改长。由此想到,一些会议越开越长、报告越作越长、文章越写越长的现象,决不仅仅是写作方面的问题。短,不仅是一种本事,更是一种作风。
又到年终总结时。笔者不时见到一些单位或部门上报的总结材料,看似洋洋洒洒数千甚至上万言,拧干“水分”后捞取管用的也才两页纸。真的是累了“秀才”,苦了“看客”。文贵精,不在长。尤其是公文,能否写得短些再短些,原因不仅仅在于作者自身是否具有善抓本质、长话短说的手段和能力,还在于领导的作风。因此,杜绝文牍主义,既要求作者有“拟电报”“发微信”“写短文”的本事,更需要领导把握好取舍,尽量让公文短些再短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