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欧阳德珍) 12月24日下午,《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在市人大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为济出席。
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四部地方性法规,其中《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七部和第八部地方性法规,两部条例经2020年10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市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赵为济介绍了两部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特点。市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解答了实施两部条例的方法、步骤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