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7日

挖冬笋

周志辉

故乡到处是南竹,盛产冬笋。

那时,南竹归国家所有,由林场管理。记忆里,每年冬季,都有看山员整天在山里走动或“埋伏”,防止人们去挖冬笋。一旦听到有锄头挖山的声响,他们就会高声大喊:“哪个在偷笋子?”或冷不丁地窜到你面前,板着脸抢起锄头和背篓就走。

偷挖冬笋被抓,抢走工具是小事。不讲情面的看山员,还会将你带到场部,做进一步的处罚。为杀鸡儆猴,第二天,你得跟在看山员或林场干部的后面,提着一面大铜锣,在整个村里“游街”。即便如此,还是有胆大的。

我的同伴又生,就是一个。我们经常以砍柴或扯猪菜等借口上山,又生惦记的却是冬笋。进入竹林后,他手遮额头看看南竹枝叶,猫着腰走几步,就能找到一根冬笋。接着,他迅速掏出事先藏好的柴刀,三下五去二就把冬笋挖了出来。然后,他将笋壳剥掉,将笋藏到一个隐蔽地方。再把笋壳连同土一起回填到挖开的笋坑里,搬上一块大石头或扯一些茅草盖好。挨到天黑后,我们才敢和又生一起回家。快到家门口时,他把藏在我们猪菜或柴担里的冬笋摸出。用野藤扎紧两个上衣袖筒,袖筒里冬笋装个大半满。然后丢下一句剩下的给你们了,就吹着口哨一溜烟就闪了。

把冬笋带回家,经常被大人们打骂。我们决定在外面搞“野炊”,好好地吃一顿。一天下午,我们从家里偷偷拿出油盐米和鸡蛋等,准备在山里搞“冬笋宴”。哪知忙活了大半天,炊烟刚升起不久,就被看山员逮了个正着。偷冬笋,野外生火,两个“罪名”,把我们都吓哭了。好在当时一位姓尹的副场长,见我们还小,破例没有处罚我们。他把我们喊到一边,语重心长地讲了几句后,就全部放了。

我第一次挖冬笋,是读初二时。那年冬天,林场搞南竹“低改”,号召大家去挖山。许因运气好,我第一天挖山,就挖了五六根冬笋。那天晚上,我生平第一次吃到了冬笋炒腊肉这道菜。那冬笋的鲜甜和腊肉的清香味,让我至今回想起来,还情不自禁口水直流。菜是好吃,我的双手,却被锄头把打了许多血泡和水泡并磨破。拿起筷子夹菜或端碗,钻心地疼。

后来,林场把南竹山的管理权,下放到了各家各户。此后一段时期,挖冬笋,一度成了人们冬天创收的一种方式,没有人再来管制。不知是我太笨还是何因,每次上山,都挖不到几根冬笋。有时把山挖了无数个坑,双手也弄得血肉模糊,结果仍是“空军”一个。有时眼睛凑到地面都快睁瞎了,才好不容易发现几条裂缝,挖到一两根小冬笋。又生等同伴见状,纷纷赶过来帮忙。他们在我走过的地方转一圈,边用锄头挖开土做记号,边大声对我说:“你按我们做了记号的地方挖就是了!”又生有时故意多做一些记号,让我们这些不会寻冬笋的人“按图索骥”去挖。连续挖空后,我们常常十分生气,破口大骂他不是人。又生见状,笑得前俯后仰。一个冬天,会找会挖的家庭,可以卖好几百斤冬笋。挣一笔“大的外快”,欢欢喜喜过个好年。

前不久,又生约了几个昔日的同伴,回家体验生活。据他们聚后讲,无论是挖冬笋,还是吃冬笋炒腊肉等,都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那种感觉!

(周志辉,任职于邵东市堡面前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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