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童中涵 通讯员 隆洋 郑杰) 11月20日,在新邵县潭溪镇党委政府和兴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兴东村两户因宅基地纠纷发生矛盾的村民签订了调解协议。这是该镇大力推行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以“三治”融合实现信访“三无”,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潭溪镇在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建立以党建为统领的法治、德治、自治三大类九大群众自治机构,探索出一套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通过各类群众自治机构的建立,我镇仅玄本一个村就将61名党员、137名群众充实到了乡村治理队伍来,实现了‘人人来管事,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党员示范效应强,村民创优热情高,乡风民貌焕然一新。”潭溪镇党委书记周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