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

绥宁县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首次“证零”

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雷太彬) 11月16日,绥宁县长达1周的联合执法行动结果显示:该县县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现象首次出现“零发案”。

从11月10日起,绥宁县长铺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在县森林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联合对该县县城农贸市场、冷库、大型酒店、餐馆、农家乐等场所进行为期一周的地毯式检查。检查人员一方面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另一方面,在现场执法的基础上,对市场业主及经营者开展约谈,引导督促其守法经营,不捕、不进、不销、不加工野生动物。

本轮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农家乐等各类场所30余处,未发现售卖野生动物行为。

“在时间这么长、声势这么大的执法活动中,发现经营野生动物现象为‘零’,这在绥宁历史上还是首次。”绥宁县森林公安局政委袁仕炳表示。

“因为历史原因,绥宁长期是湘西南甚至我国西南地区野生动物经营的重要集散地。野生动物第一次彻底退出绥宁市场,表明相关执法部门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和绥宁山林长期禁猎方面监管十分到位,更说明‘热爱家园,保护生态’已经成为广大绥宁人民的一种自觉。”绥宁籍全国人大代表胡美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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