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和车?但武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却用典型执行案例告诉大家: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同样可纳入强制执行范围。10月底,武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冻结变卖被执行人高某名下的股票,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赵某执行到位涉疫物资货款86378.11元,这是该院在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首次通过冻结变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股票来促进案件执行。
今年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申请执行人赵某在网上认识了被执行人高某,高某表示其有口罩、测温仪等紧缺货源,然后赵某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先后5次与高某达成口罩和测温仪订购协议,并约定了交货时间等事项。协议达成后,赵某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方式共向高某预付了货款87.6万元。高某在约定期限内向赵某交付了部分口罩和测温仪。但由于高某不能按期交付约定的剩余数量的口罩和测温仪,高某便退还了赵某货款22.9万元,还有货款38万余元未退还给赵某。赵某之后多次要求高某退还货款,但高某以货款已付给他人尚未收回为由,至今仍未将38万余元货款退还给赵某。赵某遂将高某起诉至武冈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高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赵某货款38万余元。履行期限届满后,高某仍迟迟未退还货款,赵某遂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经调查,发现高某名下不仅银行账户空空如也,也没有房产和车辆,更无住房公积金、保险理财等开户信息。但执行员通过深入核查,发现高某在沪市A股市场持有股票,执行员迅速冻结了高某持有的股票,向高某开户交易的证券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请求上海某区法院联动执行。在两地法院的联动执行下,证券公司在短时间内成功将高某持有的所有股票卖出。10月28日,证券公司将变卖款打入武冈法院执行账户。
“下一步,法院将继续紧盯被执行人高某和其他类似高某的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信息,一旦发现财产信息,会尽力将案件执行到底,确保应执尽执,最大程度维护法律尊严和胜诉权益。”武冈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冰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