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4日

我市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整改

邵阳日报讯 (记者 刘波 通讯员 申斌) 10月31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2020年度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整改攻坚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月整改事项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第一次调度,就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的重点问题、需集中整改攻坚的任务事项及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列出清单,为我市下一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整改攻坚月”活动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

10月27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将11月定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整改攻坚月”,在全市范围内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出台《2020年度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整改攻坚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细则,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限要求,全力以赴补短板、强弱项、防反弹。

《方案》指出,重点集中整改以下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以及交办信访件;“长江经济带”交办问题;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指出的“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省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以及交办信访件;“清废行动”“绿盾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反馈的问题、审计指出的问题;《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确定的黑臭水体整治、尾矿库治理等任务;2020年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中确定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园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任务。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轮流值守,现场监督整改进度,带头干、干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明确时限要求,以11月30日为最后期限,逐个逐个目标、一项一项任务地进行梳理,严格对标对表,主动寻找差距,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措施,集中资源、集中力量组织攻坚,确保每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攻坚月”期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对整治期间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履职不力、懒政惰政、推诿扯皮、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适时启动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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