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

院长审理非法捕捞案当庭以案释法

邵阳日报讯 (通讯员 谭笑风) 10月9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星西担任审判员对该案进行独任审理。被告人周某在庭审过程中,对他明知当前资江水域属禁渔期、禁渔区,仍然在该水域使用地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邓星西在被告人周某做完最后陈述后,当庭以案释法,向被告人周某作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制教育。他说,周某采用禁用捕鱼工具于禁渔期在禁渔区捕鱼的行为,破坏了资水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将依法受到惩处。被告人周某听后表示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诚心悔罪纠错,希望通过自己的深刻教训,呼吁大家遵法守法,保护环境资源。

法院提示:根据农业农村部的通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以留出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使长江生态休养生息,恢复生物多样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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