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上世纪70年代初期。母亲是个温柔贤惠的家庭妇女,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工人,一家四口就靠父亲每月那点可怜的工资维持着。好在母亲是个当家理事的好手,日子不算富裕,倒也过得其乐融融。
那时,最喜欢的零食莫过于五分钱一个的辣椒糖。我和弟弟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离家不远的那个小卖部,那些红得透明、状如辣椒的棒棒糖被店老板插在柜台最显眼的货架上。我们口袋里很少有零花钱,每次经过,都强迫自己不往那个方向看,可每次都会不经意地瞟见了那些辣椒糖。一次,实在馋不过,便唆使小我五岁的弟弟从母亲的口袋里偷了一毛钱,然后,飞快地跑到小卖部买来两个辣椒糖。我和弟弟正吃得起劲的时候,碰上了下班归来的父亲。回到家后,在得知我们是用偷来的钱买的糖时,父亲狠狠地批评了我。沉默了一会儿后,父亲便轻声和母亲商议。以后,我们两个不论是谁,不论是大考还是小考,只要考到了班里的前几名,都有奖励,奖品就是辣椒糖。
自此,我和弟弟便变得勤奋起来。这样,每次考试过后,我们俩都能得到一个辣椒糖的奖励。拿到糖后,心中自然有些不舍,只轻轻地用舌头舔了舔,然后眯起眼睛,做自我陶醉状,再慢慢回味。
那时,最喜欢的发型就是那种前面有着厚厚刘海的齐耳学生头,最喜欢穿的就是母亲依照商场里的时装样式做的衣裳。母亲一向心灵手巧,我与弟弟所有的衣服都是她亲手做的。有一年“六一”节,老师要我单独上台表演诗朗诵。记得很清楚,题目是《我是祖国的花朵》。那天,我穿上妈妈亲手为我缝制的那条有荷叶边的长长的没过膝盖的白裙子,像个公主一样,美美地站在学校操坪的主席台上,声情并茂地为大家表演着。不久,在学校的女生中便流行起那种款式的白裙子来。从此,我开始对母亲崇拜起来。因为舍不得,那条白裙子大多被我压在箱底,只在有重要演出的时候才被派上用场。
那时,最喜欢看的电视剧是《霍元甲》,或许是自小便喜欢有一身武功的英雄的缘故。那时,电视机在家庭中的普及率还不是很高,整个院子里只有一台电视机。记得播放那部片子的时候正值放暑假。于是,一到傍晚,我和弟弟便三口两口就把饭扒完,早早地到邻居家里去。起先,那家大人还不说什么,可越到后来,脸色就越难看。母亲知道后,咬咬牙,托熟人从国营商店里买了台电视机回来,14寸,黑白的,北京产的金星牌。电视机买回来的那天晚上,一则屋里实在闷热,二则为了显摆,我和弟弟硬是缠着父亲把电视机从屋里搬到屋外的空坪。然后,把院里所有玩得好的玩得不好的凡是家里没有电视机的小孩都通通叫了过来,还热情地把家里所有高凳矮凳通通搬了出来。当父亲接上那根长长的室外天线,再摆好室内天线后,屏幕上便响起了那熟悉的“昏睡百年”的歌来。我和伙伴们一个劲地鼓掌,弟弟还学着霍元甲的样,摆开架势,蹲起了马步。就这样,我们在电视机前打发了一个假期的夜晚时光。
再过几年,我便离开父母,进了全县最好的寄宿制学校读初中。我比一般同龄人都显得早熟。其时,我疯狂地爱上了文学。学校就坐落在美丽的资江河畔。那时的河水不是很深,一到夏季,更是清澈得可以数得清水底的鹅卵石,河滩被一层绿油油的青草覆盖着。每天吃过晚饭,上晚自习前,我便会邀上几个好友到这片草地上坐坐。看美丽的夕阳,看缓慢的流水,许多的“文学细胞”便被激活,那一篇篇散文和诗歌也就在那一瞬间产生了。后来,我被推荐为学校文学社的社长。文学社每月要出一期报纸,一到出刊的时候,我便和十几个学哥学姐们一起策划、组稿、印刷。
在我的影响下,班上喜欢文学的同学越来越多。那时,班里开始出现了看小说的狂潮。一有时间,女生全都沉浸在琼瑶、芩凯伦的爱情故事里,男生全都被古龙、金庸的美女侠士所吸引,不管老师是如何苦口婆心地劝说,都无济于事。甚至到了后来,几个稍微有点文学修养的同学还背着老师,偷偷地写起小说来,我便是其中一个。
……
往事就这样在笔下如泉水般汩汩流出。
尽管琐碎,但很珍贵。
(谢丽英,供职于国网新邵县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