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张朱北) 8月12日,绥宁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富被绥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4日,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接到群众举报:该乡清凉河双门村段被人放了药,河里死了很多鱼。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会同派出所对此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经过大量排查和走访,发现双门村黄某富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12日,黄某富迫于压力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先后于8月2日24时许、8月4日凌晨1时许两次到清凉河双门村段毒鱼的事实。
“东山是一个美丽的侗族乡。目前,各级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但还有人敢在禁渔期、禁渔区顶风作案,且此非法捕捞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公共安全事故。对这种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劣行为,我们一定严查到底。”东山派出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