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李丹枝 陈良晔) 8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蒙某、银某拘役一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4月29日晚,被告人蒙某、银某携带强光头灯等工具,驾车来到城步境内湖南南山国家公园金童山保护区,使用夜间照明行猎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后被当地护林员发现并报警,警民当场将两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蒙某、银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予惩处。且两被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非法狩猎行为,应从严惩处。鉴于蒙某、银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公民:非法捕杀、交易野生动物危害自然生态平衡,食用野生动物更是具有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危险。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行为,护佑生态平衡和百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