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共为全市4704家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3654.65万元,惠及参保人员26.57万人;为全市2036家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3222.4万元,惠及参保人员22.95万人。
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应免尽免”。为全力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市人社部门阶段性减免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继续执行免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政策,并将此优惠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执行减半征收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并可按照规定先行享受相应待遇。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返尽返”。市人社部门充分通过人社局官网、微信公众号、QQ群、电话通知等途径,大力宣传稳岗返还政策,指导企业申领稳岗返还补贴,同时通过稳岗返还审核优先、公示时间缩短等“绿色通道”,让稳岗返还跑出“加速度”,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阶段性难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为219家企业4.34万企业职工发放返还资金1056.81万元,其中市本级为73家企业2.53万企业职工发放返还资金601.05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42万元,惠及职工9人。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今年,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对符合申领条件但未申领的失业人员,即使超过60日申领期限,也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因信息记录不全、不规范等无法判断失业原因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均可发放失业保险金。我市还启动了失业补助金发放,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为失业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关怀。上半年,全市为4.09万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407.67万元。其中市本级为1.29万人次发放失业金1413.58万元,为工残、病养人员386人发放生活费240多万元,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972.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