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在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自来水厂,工人们正取水样检测水质。该水厂自去年建成后,解决了8600余名农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2019年,该县投入资金2489.6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处,受益人口1.97万人,续建饮水安全工程156处。目前,该县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00余处,实现16个乡镇全覆盖。
成立管护机构 落实管护机制
近年来,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避免“重建轻管”的现象,绥宁县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暨巩固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联乡、农业农村水利局班子成员联片和技术员联工程负责制。该县积极探索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成立了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对乡镇、联村供水工程实行企业化管理,同时成立用水户协会,对单村、联组供水工程运营进行管理、监督。
为了让工程发挥长期效益,该县出台《绥宁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绥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明晰产权,明确基金筹措、管理和使用办法,落实管护责任。绥宁县财政按受益人口每人每年10元维修养护费列入预算,年初划拨入县级维修养护基金专户,并从水费收入中按10%的比例提取维修养护费。乡镇、联村供水工程由县水务局设立专账,实行县管公司用。单村供水工程由乡财政设立专账,实行乡管村用、县监管。
加强水源保护 确保水质安全
绥宁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大多以山溪水作为水源,水源条件好。该县农水局对150吨以上的水厂配置了消毒设备,对供水量较小的农村供水工程安装了简易消毒设备。同时,该县投资100多万元,依托县自来水公司技术支撑,成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立了千吨万人工程自检、水质检测中心巡检、疾控中心抽检的三级水质检测机制。通过水质检测,该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100%。
该县农水局与环保局联合开展已建成规模水厂的水源地保护调查工作,完成了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分,在水源地设立永久公告牌。对供水人口少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各村根据工程水源情况,建立健全水源巡查制度,制定水源保护条约和乡规民约,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明确水源管护主体。
该县还强化了对水厂的安全监管,对乡镇、联村水厂安装了监控设备,县农水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水厂值守情况进行夜间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该县坚持设计一处、开工一处,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开展核查和“回头看”工作,走村入户,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分类普查,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全部建立台账。
下一步,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将因地制宜,推行形式多样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价制定政策,加强供水节水新技术推广,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确保工程管得住、用得好、长受益。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提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集中供水水厂制水管理和日常检测监测,确保水质合格率不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