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刘波 通讯员 朱莹婷 陈沐) “全体干部职工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主动服务,做到‘十个严禁’。”7月2日,邵阳经开区向全区干部职工宣布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有关规定及要求。
今年以来,邵阳经开区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实施行政效能提速、企业服务水平提升、项目快速落地保障、经济运行成本降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等行动,在园区形成了一种“让主动担当成为一种常态,让主动服务成为一种习惯,让主动落实成为一种气候”的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邵阳经开区决定从7月1日起实施《邵阳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规定》,严禁全程代办超时限办结,严禁驻企服务员应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后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报告;严禁对企业办事人员和服务对象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严禁在园区政策兑现会审会议审定后拖延政策款项兑现;严禁公职人员及亲属等特定关系人与园区企业发生借贷关系;严禁以“工作误餐费”“加班费”“评审费”等任何名义收受企业红包礼金;严禁包庇、纵容、指使阻工扰工;严禁工程量虚假签证或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签证;严禁违规插手项目工程及入股分红;严禁向园区企业和工程项目推销材料为特定关系人承揽生意。
邵阳经开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十个严禁”规定前四条,被企业投诉2次及以上,经查证属实的,其余条款一经查证属实的,领导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一律先免职,一般公职人员扣除年度绩效50%,再视情节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