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2天,优良率达85.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7,全省排名第7;43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建成20个自然保护区、9个森林公园、7个国家湿地公园,绥宁、城步、新宁、新邵、隆回、洞口6县纳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邵阳县纳入省级生态功能区,新宁获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2019年,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坚守着守护绿水青山的初心,邵阳用智慧、科技、创新交上了一份漂亮的生态答卷。
近年来,邵阳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境优美”作为加快建设“二中心一枢纽”的核心目标之一,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信心,坚决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持久战。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一幅大美邵阳的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凝心聚力,构建“大生态大环保”格局
近年来,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全盘考量。市委、市政府带头学习,各级党组织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贯彻相关政策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让守住生态底线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
为系统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一系列文件,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30余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市委常委联点联县、市政府领导分线包干、县区领导牵头包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我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出台了《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邵阳市划定生态红线试点工作方案》等实施细则,完成了《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编制,进一步强化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准则,党委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群众参与的“大生态、大环保”格局逐步形成。
对标对表,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我市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浮出水面。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委书记龚文密及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等市领导带头包案,仅2019年,就70余次深入现场督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先后下发书记市长联合督办令30余份、市长督办令120余份、市生环委督办函200余份。
我市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10个问题和222件信访交办件全部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277件信访件办结275件;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444件信访件、9件交办单、7件督办单及湘环督办函〔2018〕8号移交的5个重点问题全部办结,反馈的59个问题完成整改54个。
精准施策,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近年来,为持续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我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聚焦目标任务,整合各方力量,系统地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为此,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任指挥长的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出台督导考核细则,落实特护期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措施,持续推进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工业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通过加强涉气企业污染源治理,宝庆电厂两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5家水泥厂完成排放特别限值改造,13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顺利完成,292家粘土砖厂全部关闭退出。同时,我市积极推进“煤改气”,各县市区均完成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市区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5.8万户,863户非居民用户改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
水污染防治效果显著。我市重点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整治、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等工作,资江邵阳段的12个砂石场全部关闭到位;认真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督促工业园区按目标要求落实整改到位;全面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排查和保护区划分工作,资江、邵水等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稳定向好。
净土保卫战全面展开。全市471个疑似污染地块完成了初步调查工作,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整治5个项目全部完成整治及验收,持续推进龙须塘老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取缔关闭了邵阳市东方化工厂等40余家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小化工企业,对11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加快区域内工业企业搬迁进度,对新改扩项目严格环保准入,加快推进污染场地治理和生态修复,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同时,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七大标志性战役和“清废”“绿盾”等四大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省里下达的6大类451个具体整治项目全部按要求完成。
铁腕治污,严守生态环境保护“高压线”
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我市坚持以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监管执法实现新突破。一方面,全面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建立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全市明确重点排污单位157个、一般排污单位1732个,共完成随机抽查单位1858家,立案查处环境问题275件。另一方面,强化监察监测联动,深化环保与司法衔接,先后开展废水排放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清废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查处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59件,罚款2256.48万元,查封扣押24起,停产限产3起,行政拘留24件,拘留24人。通过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我市严把环评审批关,切实发挥环评源头管控作用,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环评审批工作,对各类规划、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产生和破坏生态行为。2019年,市本级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31个,所有审批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要求。
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受理查处。我市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访舆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环境问题的查办力度,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公布处理结果,并严格按照分类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法定途径清单,明确各类问题的处理途径、受理部门、法律法规依据,引导群众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办公室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2345信访平台和12369环保举报投诉平台信访投诉共计336件,全部按时回复、办结。
强本固基,夯实环境基础支撑能力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30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大力加强饮用水源监测能力建设,全市已建成5家水质自动监测站;健全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市区设有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7县2市都设有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加强噪声监测,在城南公园、魏源广场、市文化艺术中心、西苑公园等地设置了10套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实时显示监测结果;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泥、砖厂、造纸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外排污染物实时联网监测,目前,7家涉气、20家涉水国控重点单位,28家其他重点单位及105家砖厂等重点企业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运行。
2020年是我市实施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全市人民将继续携手同心,攻坚克难,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绘就大美邵阳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