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通讯员 李斌 唐婷)绥宁县日前出台《关于严肃疫情防控纪律的十条规定》,建立六项督查工作机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至1月底,该县通报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4个,对13个单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19名党政干部予以约谈。
该县规定:严禁擅离职守,全体公职人员必须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岗位,服从指挥部指令和单位调度;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设卡站点务必24小时值守监测,各级领导要按照“联乡包村挂片”要求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对有武汉市逗留史、接触史的发热病人,必须第一时间送县人民医院;严禁排查图形式、走过场,对有湖北特别是武汉市逗留史、接触史的在绥人员,由乡镇包干,以村为单位,务必按照“三查”要求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不深入、把关不严格,导致“漏人漏户”,影响疫情防控的,将严肃问责。此外,严禁瞒报、虚报、迟报疫情;严禁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各种宴请和聚集活动;严禁贪污、滞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严禁推诿拖延、消极应付;严禁各自为政、自行其事、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严禁信谣、传谣、造谣;严禁买卖、宰杀、食用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