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的公车从2019年7月2日到8月26日的里程数是826公里,油耗2000元,达到了2.4元/公里,记录显示8月11日早上一次加油900元,这不合常理。”2019年9月11日,新邵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黄雍纯对司机陈某进行批评教育,扣除其节油奖和绩效分3分。
2019年8月,新邵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易娟娟在检查油卡使用情况时提出疑问:“油卡余额为什么和登记的数目有出入?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揩油’的现象?”
“我们在管理上也有难度,大部分金额较小,但是涉及人员较多。他们认为一张小小的油卡,一次加个百十元的油,很难被发现,自己也不会那么倒霉。有时为了方便工作,他们也会开着自己的车子去办些公事,认为用公卡给自己的车加点油不算什么。”分管油卡工作的负责人无奈地摇摇头。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决不能允许钻制度的漏洞,变着花样当‘油耗子’。”易娟娟义正言辞地说道。
2019年9月,新邵县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洁单位”创建活动,县机关事务中心第一个递交了申请材料,先后出台了《新邵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公车油卡充值管理制度》《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等,对中心的管理人员出台《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法》。每一名公车平台司机主动签“廉洁承诺书”,承诺不私用油卡,不收烟、红包等。
“创建‘廉洁单位’,打造‘廉洁新邵’,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四风’变异问题既要有‘千里眼’‘顺风耳’的敏锐,又要有‘事不达成不罢休’的韧劲。油卡是小事,但是必须抓常抓长、抓小抓细,要让廉洁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新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邹功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