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反走私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部署严厉打击各类走私犯罪活动,有力有效地遏制了大规模走私势头。
为适应国家新一轮的开放发展战略,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走私斗争形势,按照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邵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成立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邵阳海关等2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邵阳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反走私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并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走私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19年邵阳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打私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继续深化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忠诚履行打击走私职责使命,努力开创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实施“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邵阳保驾护航。
针对中央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突出走私问题,邵阳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打私办统一部署,召开一系列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切实肩负起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在情报信息共享、联合行动、案件移交等方面做好指挥协调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强化联系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督导宣传,提高打击走私整治效果。要求市打私办强化统筹协调职能,牵头组织开展打击联合专项行动,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重拳出击、持续用力,对走私各环节、链条实施联合打击和综合整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行业整顿和规范治理,促进行业自律,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内控机制、培育诚信企业、落实优惠措施,营造“不想走私、不敢走私、不愿走私”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反走私领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打一场反走私的人民战争。
严厉打击走私武器弹药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为了加强对走私武器弹药犯罪的打击,中国现行刑法对走私武器、弹药等犯罪作了专门规定。
近年来,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打击边境走私枪支弹药等涉枪犯罪治理活动,效果明显。据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公安机关多年来持续不断的严打严控,当前我国涉枪犯罪形势总体平稳,持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大幅下降,处于历史低值。
严厉打击走私“洋垃圾”
“洋垃圾”指的是《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所列境外产生的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工业矿渣、旧服装、建筑垃圾等,以及合法入境后未以无害化方式进行处理利用的固体废物。
伴随“洋垃圾”漂洋过海而来的是对人民群众健康及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以旧服装为例,其主要来源是国外的垃圾场和太平间,服装上沾满了大量细菌。商家虽进行了洗涤、熨烫等加工,但穿着这样的衣服,仍存在感染各种皮肤疾病和传染病的风险。
2017年7月,国务院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2018年1月1日,中国正式宣布停止进口24种固体废物。2018年3月1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洋垃圾”的全面防控。
严厉打击走私犯罪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罪共有12个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走私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
走私损害国家主权和尊严、危害国家安全。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其职能是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它税费,进出境检验检疫,查缉走私和编制海关统计。海关是一国国家主权的象征,是国家利益的集中体现。而走私是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直接损害国家主权和形象。走私的大肆泛滥,最终将导致海关职能的虚空和海关的虚置,侵蚀国家主权。清代中后期鸦片走私的日益严重,最后导致海关权力的丧失,外国人把持中国海关,国家主权沦丧。走私犯罪中诸如毒品、文物、珍稀动植物物种、武器弹药、淫秽物品等的走私出入境,会直接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甚至危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安全和人民的身心健康。
严厉打击走私毒品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值得高度重视的是,层出不穷的新型毒品由于极具伪装性和迷惑性,正迅速蔓延。新型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的,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是国际禁毒公约和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食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毒品)。由于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滥用多发生在娱乐场所,又被称为“俱乐部毒品”“休闲毒品”“假日毒品”。
严厉打击走私冻品
冻品是储存在-12℃~-23℃的食品,包括海产类、水产类、鸡副类、鸭副类、鹅副类、猪类、牛类、羊类、农产类、丸糕点类、其它肉类、其它农产类等一大批肉质或非肉质食品。
冻品在大小、形状、质地、色泽和风味方面一般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而且还能保持原始的新鲜状态。
冻品具有营养、方便、卫生和经济等特点,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起来的新型加工食品。上世纪70年代,冻品行业迅速发展;上世纪80年代在世界上普及,成为发展最迅速的食品产业;到上世纪90年代,冷冻方便食品的产量和销量在有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已占全部食品的50%以上,逐步取代罐头食品的首要地位。
近几年来,我国边境地区走私违法行为呈现出新的动向,走私禽畜冻肉、鲜活水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断增多,数量案值越来越大,部分地区甚至初具规模,参与人数众多,形成了完整的产业和利益链条。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偷逃国家税收,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由于部分走私产品来自疫区,可能对我国的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冻品走私,已成为各级反走私职能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由于科普宣传的不足,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只贪图走私冻品的价格便宜、口感较好,忽略了走私冻品未经检验检疫,可能携带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明明知道是走私冻品,仍然踊跃购买,造成走私冻品仍有广阔的市场。
相对于其它的普通货物走私,走私冻品的危害性不仅仅在于偷逃税收,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的危害在于,威胁我国的生物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冲击我国畜牧养殖和加工业,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加以严厉打击。
严厉打击走私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
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仅使许多野生动植物濒临灭绝,直接危害生态平衡,甚至部分被走私的野生动植物可能因携带病毒而成为潜在的疾病传播者,危害民众健康。
目前我国对珍稀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也称“华盛顿公约”,英文缩写“CITES”)、《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号公告(关于发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等。
中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之一。常见的犀牛、大象、老虎、熊猫、黑熊等及其制品属于附录一列名物种,穿山甲、狼、羚羊、沉香木、紫檀等及其制品属于附录二列名物种,红珊瑚及其制品属于附录三列名物种。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我国《海关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必须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并向出入境海关申报。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影响下,全球范围内的走私野生动植物犯罪日益猖獗。资料显示,全球走私野生动植物犯罪的年贸易额在100亿至200亿美元之间。在打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的国际执法合作中,中国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9年7月,中国海关针对象牙等濒危物种“非洲启运、多国中转、周边囤积、偷运进境”的走私特点,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已实施多次跨境联合打击,精准指引新加坡、越南、中国香港等海关查获象牙11吨、穿山甲鳞片59.8吨、犀牛角90.5干克,实现了对走私策源、中转、跨境的全链条打击。
(本版由邵阳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