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将军曾经留下遗嘱:“我统率滇之护国军第一军在川战阵亡及出力人员,恳饬罗佩金等核实呈请恤奖,以昭公允;锷以短命,未能尽力为民国,应为薄葬。”然而,自请“薄葬”的蔡锷,却成为中华民国国葬第一人。
1916年11月8日,蔡锷病逝于日本,举国为之悲痛。孙中山抱病撰写挽联:“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给予蔡锷极高的评价。为了表彰蔡锷缔造共和的功勋,11月10日,湖南省长谭延闿致电各省,倡议为蔡锷举行国葬:“此公义旗首拔,艰险备尝,缔造共和,厥功最伟……国家追念元勋,自应赐予国葬……”12日,梁启超等人致电冯国璋及西南各省,赞成国葬:“松坡(蔡锷字)之殁,全为积劳,真所谓尽瘁国事,死而后已。综其生平德性及数载勋劳,求诸史乘,实罕伦比。谭督军拟为请国葬,此公实当之无愧……”19日,时任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复电,表示将为蔡锷举行国葬:“蔡松坡民国良将,共和殊勋,积劳病故,理宜隆以国葬……”20日,国务院称:“国葬条例已提交国会核议,国葬问题即将获得解决。”
同年12月18日,民国国会通过《国葬法》,对享受国葬者的资格、国葬经费、仪式等作了具体规定。黎元洪于22日依法下令国葬蔡锷和黄兴,派专人来湘协理后事,明令孙中山、唐绍仪、李烈钧、蔡元培等为主丧人。湖南省议会拨付16万元为营葬经费,成立国葬筹备处,对出殡规模、经过路线、码头选择、船只调配作了周密的安排。为了使灵柩顺利抵达墓地,组织人员拓宽上山道路,发布“出殡通告”。
1917年4月12日为蔡锷出殡日。这天,大雨滂沱,但送葬队伍仍有千人以上。3天后,比蔡锷早病逝8天的黄兴,以同样形式及规模,国葬于岳麓山。
史称“民国之有国葬,实自松坡始”。从蔡锷起,至1949年,共有27人享受了中华民国的国葬殊荣。其中湖南6人,即蔡锷、黄兴、李仲麟、林修梅、谭延闿、覃振,广东、浙江和四川各4人,安徽、河北及云南各2人,福建、山东和湖北各1人。
(作者系湖南省作协会员、文史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