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主政治·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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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风暴”助力法规起草

邵阳日报记者 刘小幸 实习生 闵苗苗
 

8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领导小组会议,《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轮番发言汇报工作推进情况,讨论研究解决该《条例》起草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并为做好下阶段工作凝聚共识,增进合力。

为做好《条例》起草工作,2019年3月,由市人大牵头成立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实地走访了城步苗族自治县桃林村、武冈市同心村、隆回县九牛坳村等9个村,并走访了新邵、邵东、邵阳县部分乡镇,就现阶段乡村清洁工作的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实践中好的做法,与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负责人及村干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目前,经过一系列程序,已经完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稿。

“《条例》的适用范围到底要不要包括城中村?”“是否要强制实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程度要做到哪一步?”……在当天的座谈会上,《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重点聚焦《条例》中的适用范围、垃圾分类以及可操作性等问题开展“头脑风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胜认为,在乡村实行垃圾分类非常有必要,“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助力我市响应国家垃圾分类政策,结合邵阳实际,推动垃圾分类落地落实”。部分与会代表认为,垃圾分类可行,但是在农村实行垃圾分类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建议在分类制度实行前期重鼓励不重惩罚。

“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一项需要多方面努力的系统工程。结合邵阳实际制定《条例》,可以推动乡村环境卫生问题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杨洪涛说,该《条例》草案基本定稿,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据了解,2014年7月,按照省政府部署,我市启动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明确了“环境清洁、设施完善、乡村美化”的工作目标,按照“治脏、整乱、添美”的步骤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保洁员1.88万名,共建成垃圾中转站627座,配备垃圾清运专用车2174台,修建垃圾池5.34万个,发放垃圾桶122.8万个;全市乡村生活垃圾84%实行了集中处理,垃圾由乡镇集中转运率达到65%,县集中处理率达到60%。经过4年多的不断探索与整治,我市乡村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改观,乡村清洁观念日渐深入人心,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们将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认真回应社会关切,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使草案内容科学合理、协调衔接,制定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作为《条例》起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严格按照立法工作的程序规定,将《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三次审议,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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