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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 共享青山碧水蓝天
——邵阳市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邵阳日报记者 刘波 通讯员 申寒松 王典红
蓝天白云映照下,母亲河资江水清岸绿景美。
绿意盎然的市城区一景。
建筑工地实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
市红旗渠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在监控中心查看设备运转情况。
 

市区大气主要污染因子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比上年度分别下降了16.1%、16.7%、37.9%。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5天,优良率达到85%,比上年度提升8.4%,优良率上升幅度居全省第一,全省空气质量排名从2017年的第13位上升到第9位。

辖区内资江、沅江、湘江水系36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市级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这组关于我市2018年环境质量的数据背后,是全市上下动真格留住蓝天白云、下决心换来青山绿水的艰辛努力。它们的存在也彰显出我市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我市始终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担负起建设生态文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政治责任。

2018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十余次专题听取、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下发市委市政府联合督办令4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联名下发督办令3份,下发市长督办令50余份;市人大、市政协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察、民主评议监督、环保专题调研等,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事业发展。

我市还相继出台《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并将《邵阳市邵水河保护条例》列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以立法促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改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统筹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环环相扣的系统谋划部署,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坚持高位推动,落实环保督察整改

环境污染治理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关键。去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点民生工程和重要发展问题来落实。

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及其他市领导示范带领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严肃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和高效的机制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采取暗访督查、民主监督、专题调研等方式,积极推动重点难点环境问题解决;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配合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以“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时开展核查,将督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有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重难点环保督察交办件的办理得到持续推进。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22件信访投诉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10个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其余2个问题(资江流域锑污染和重金属监测断面超标)按年度计划持续推进。省级督察交办的444件已办结442件,反馈问题整改任务59项,已完成27项,达到序时进度的23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总体情况良好,交办我市的277件信访件已办结251件。在今年2月召开的2019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上,我市就环保督察整改作了典型发言。

狠抓治污降霾,倾力保护蓝天白云

大气污染是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2018年1月,我市打响了“蓝天保卫战”。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4个工作重点,全力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散煤污染综合治理、重点行业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涉气污染治理。我市先后完成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一号、二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5家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烟气升级治理项目,淘汰64个落后产能项目,减排二氧化硫6605吨、氮氧化物5905吨。

加强烧制砖瓦行业综合整治。全市共关闭取缔粘土砖企业325家,保留的烧制砖厂全面配套建设了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120家砖厂安装污染物烟气在线监测设施。

加大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市城区划定了重型柴油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全年淘汰高排放公交车169辆。全面推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29家环检站投入使用。

开展扬尘污染整治。我市按照“六个100%”要求全面整治市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132个在建工地安装降尘雾炮机206台,安装洒水降尘设备180套,设置车辆出入冲洗槽123个,设置封闭式围挡10万余米。市区置换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160辆,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

推进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全市对338家食堂、大中型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整治,督促170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强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秸秆、垃圾禁烧主体责任。

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全市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419起,收缴鞭炮礼花1869箱,完成了“禁炮”区域范围内52家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的搬迁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63起。

强化流域治理,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近年来,随着工业发展、人口增加,资江、邵水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压力不断加大。为此,市委市政府严抓紧治,持续改善水环境。2018年,我市全力推进以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村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全市投入资金3亿余元,取缔关闭搬迁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采砂场、工业企业、餐饮企业58家,清理“僵尸船”200余艘,市区新建生活污水提升泵站4座,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所有排污口全部截流。

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11个省级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行。

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对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区新建污水截污管网35千米,并完成了一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

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市本级投入资金近4亿元,完成了邵水、枫江溪、红旗河、洋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邵阳县完成了莲子塘黑臭水体整治,邵东县完成了柳桥河黑臭水体整治。

经过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市参与统计的36个河流型地表水断面的监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其中达到Ⅰ类水质的断面1个,达到Ⅱ类水质的断面32个,达到Ⅲ类水质的断面3个。市区及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守护土壤安全,打好净土保卫战

2018年,市委市政府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改善人居环境。

我市制定了《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整治行动计划》,督促邵阳县、新邵县、新宁县积极推进涉锑企业的整治,全面推动新邵县龙山采矿区、松华冶炼厂及新宁县洄水湾、五里山、龙口3个片区锑污染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工作。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安排,我市完成了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筛查工作。此外,圆满完成了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全市先后排查并规范处置2635.2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专项督查交办的1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了邵东县锰矿区废渣环境整治工程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治工作。

坚持铁腕执法,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近年来,我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以对污染“零容忍”的姿态,着力夯实基础、布局网格,敢于“亮剑”动真格,建立制度化长效监管机制。

严格环境准入。我市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启动“三线一清单”编制工作。同时,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环评审批工作,严把环评审批质量关、程序关、廉政关。2018年,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594个,备案建设项目1382个,审批和备案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达515.93亿元,所有审批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要求。

强化监管执法。我市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开展采选冶炼企业和尾矿库环境污染整治、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2018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94起,罚款2366.302万元,比上年增长185%;实施查封扣押32件,停产限产15起,移送行政拘留38起,拘留40人,移送污染犯罪案件3起。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18年,全市共接到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643件,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信访按时回复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98%以上。

未来,我市将继续立足实际,补短板、拉长板,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日常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改善人居环境,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生态文明带来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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