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共打掉涉黑团伙6个,打掉涉恶团伙84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94件,立案审查调查90人……重新排查筛选出新一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319个,将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村(社区)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共调整村(社区)干部382名,查处涉恶村(社区)干部18名……”4月8日下午,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随着新闻发言人的介绍,邵阳人民用长达一年多时间书写的荡除黑恶势力答卷,瞬间传遍三湘四水、大江南北。
这是资江上游一次可以载入史册的亮剑,它对黑恶毫不留情,对“伞”“网”横眉冷对,彰显的是对党的高度负责,对国家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深情厚谊。
重拳出击,保持对黑恶势力强大攻势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专项斗争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迅速发起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全市共打掉涉黑团伙6个,打掉涉恶团伙84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18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450件,刑事拘留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15人,缴获枪支11支;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0件,起诉被告人344人;审判认定涉黑涉恶案件76件,判决被告人303人,其中重刑人员94人,恶势力头目张华佰、周杨勇一审被判处死刑;全市共有60人在强大扫黑除恶攻势下投案自首。
此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缘何能够取得如此骄人成绩?
首先,突出线索摸排核查。我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先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摸排的工作意见》,明确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县市区公安局长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社区)负责人、乡镇政法委员、刑侦和治安部门负责人、派出所所长为摸排工作直接责任人,开展逐村、逐社区、逐小区、逐街的“四逐”拉网式排查,摸排线索情况逐一签字上报存档。各成员单位也分别结合本单位职能开展线索摸排,全市共摸排录入扫黑除恶工作平台涉黑涉恶线索1087条。出台系列文件,规范线索核查程序,严格落实核查责任,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由核查单位负责人、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公安局长签字确认的“三长责任制”,对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其次,突出重点问题攻坚。在我市,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由市扫黑办、市公检法采取交办、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方式,加强大案、要案攻坚力度。
截至目前,市扫黑办共交办线索184起,挂牌督办重点线索2起;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9起;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74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案件督办函23次,院长、庭长跟踪督办重点案件5起。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对邵东县“3·1”专案和新邵县“3·2”专案牵头侦办。目前,“3·1”专案正在审查起诉,“3·2”专案和武冈市肖体赞涉黑案等大案一审作出判决。同时,坚持“打财断血”原则,做到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共查封冻结涉黑涉恶案件资产9.209亿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再次,突出依法严惩。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严格贯彻依法严惩精神,积极组织专业办案团队,加强办案指导,严把政策法律关,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公安局抽调专业人员组建若干专案组,市人民检察院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实行专案专班专人,市公、检、法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切实做到依法从严从快侦破、起诉、判决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94件,初核398件,立案审查调查90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查处国家公职人员35人,其中政法机关人员14人。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的邵东县委原副书记刘社卿采取了留置措施。
强化执纪问责。我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联片包案制度,将专项斗争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对地方、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不力、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的地方和行业主管单位“一把手”实行责任倒查。当前,全市已对21个单位27人进行问责追责。
扫黑打“伞”同频。我市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市纪委书记与市公检法“三长”热线联系制度和涉黑涉恶案件“双专班”制度;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健全同步查办、信息报送、案件会商、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五项工作机制,坚持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坚持深挖彻查。我市对“保护伞”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审批、优先处置、优先办理。黑恶犯罪涉腐和“保护伞”线索不搞层层批转,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涉黑和重大涉恶“保护伞”案件,由市纪委监委严格把关。加强个案核查清零,对无“保护伞”问题线索案件,逐案过筛,实行“多长”签字背书;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撤案、取保候审,不捕、不诉,缓刑、免刑等情况进行重点清查。
综合治理,全力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着力堵塞源头,治理“漏洞”,消除日常监管“盲区”,全力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
强力推进乱源乱象整治。2018年,全市公安系统持续开展“缉枪治爆”“扫黄禁赌扫毒”“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确保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市综治办、市优化办、市扫黑办联合开展“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行阻工”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典型案例61起。市水利局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整顿非法采砂场、洗砂场及非法砂石码头168处,拆除扣押非法采砂设备38套、铁船12艘、车辆7辆。市交通运输局开展9个方面专项整治行动22次,有力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的平稳有序。从今年3月开始,我市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在全市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为期6个月的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25个重点地区(15个乡镇、10个村)进行挂牌整治,对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14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乱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目前,集中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深入推进平安邵阳建设。我市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十大平安创建活动,每月以“平安通报”的形式,将十项平安考核指标情况上报给市委书记,下发给县市区委书记。在每个村(社区)组建“红袖章小分队”,开展常态巡逻,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使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我市坚持把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实施“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3299个行政村推行“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在城区建立“邵阳快警”,做到重点部位1分钟、中心城区3分钟、其他城区5分钟处警,增强社会面管控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城乡重要交通路口高清摄像头全覆盖,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今年9月底将实现全覆盖。
固本强基,筑牢扫黑除恶基层防线
全市组织部门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将其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筑牢建强扫黑除恶第一道防线。
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2018年,全市摸排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342个,坚持精准施策、因村派人、从严管理原则,按照拿一套整顿方案、定一名联点领导、派一支工作队伍、配一名第一书记、选一批帮扶项目、建一个坚强班子的“六个一”要求全部整顿到位。
排查处置违纪违法村(社区)干部。通过“八联审”,对违纪违法村(社区)干部进行排查,共调整村(社区)干部382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55名,查处涉恶村(社区)干部18名。
筑牢专项斗争坚强战斗堡垒。我市将专项斗争纳入全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建立“两函一报告”制度,市委组织部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发出提示函20个、交办函11个,各单位上报情况报告3次。大力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创建示范党支部4000个,组织32.5万名党员签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承诺书。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工作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干涉干扰村务、插手基层政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