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和排查“四风”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600余条,查处“四风”典型问题63起,查处111人,下发“四风”方面通报16期,通报43起典型案例。
过去的一年,新宁县纪委监委强力推进纠“四风”治陋习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参赌涉毒、吸毒涉毒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在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上,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暂停9起项目建设,暂缓1起项目搬迁,纠正超标办公用房面积633.3平方米,8人主动上交红包礼金38700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起,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6人。同时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再次清退了185.3752万元;全县16个乡镇128个县直机关单位 5977名公职人员填写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情况自查表》,并作出书面承诺,清理违规借贷资金15万元。对领导干部出入境外学习考察等事项进行审查备案,共对47起外出考察、50人申办出入境、20人因私出国境进行审核备案,审核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64起;对3122人次评先评优资格以及提拔重用进行廉政审查,对新提拔重用的57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在公务用车管理上,对8个单位公车采购进行事前备案审批,并结合干部作风督查,对9起公车节假日违规使用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理。
新宁县纪委监委还聚焦扶贫领域,严厉查处作风不实等问题。全年共开展10次专项督查,发现驻村帮扶工作问题线索470余条;召回不合格工作队5个,不合格结对帮扶责任人15人,追究派出单位领导责任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