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1月7日讯 (通讯员 吴智睿 唐春龙 罗雯艳) 1月6日,邵阳县民政局为全县9884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的2018年度下半年抚恤费和提标费已陆续到账,共计2765.7万元。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要求,邵阳县从2018年8月1日起,对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提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费每人增加100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提高至550元/月,“两参”人员生活补助费提高至600元/月,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费提高至440元/月,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费提高至3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