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1月1日讯 (记者 罗哲明 通讯员 王丽丽) 上月21日,武冈市人民法院通报对玉龙路52号房屋采取停水停电“双停”查封措施后,被执行人李某某擅自接通水电对抗执行,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
日前,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武冈市人民法院协同水电部门依法对玉龙路52号房屋采取了停水停电“双停”措施,逼迫李某某搬离腾房。没想到第二天就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说李某某擅自接通了水电,执行局干警与水电部门再次赶往现场,发现李某某在未经法院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接通了水电,还用水泥把进水管接口处封死,防止自来水公司再次截停进水。
在执行法官程显柏指出李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擅自接通水电、故意对抗执行的违法行为后,其仍辩称自己没有妨碍执行,并表示就算房子不是自己的也不愿意搬离。鉴于被执行人李某某故意挑衅法律底线,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毫无悔改之意,法院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拘留后,李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果严重,马上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且当面写下在2019年1月3日前搬离房屋的保证书,并由其姐担保,最终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