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西岩镇水东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时,一位享受退耕还林补助的村民向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你们监委好样的,把退耕还林补助里面的猫腻查清了,黑手斩断了,国家的补助就能真正落到我们农户手上了。”
村民所讲的,正是该县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第一案”。该县监委创新问题线索管理,多个部门交流互通,成功清除了一个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蛀虫。
财务大清查,发现幕后线索
2017年5月,城步苗族自治县“雁过拔毛”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公室在对全县村级财务进行大清查时,发现了西岩镇某村村民江某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异常,存在诈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可能,同时线索还指向了县林业局原退耕还林办主任戴小群。专项办和县林业局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初核。2017年9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立案审查,并将戴小群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初查。
线索新机制,交互换来真相
2017年12月29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后,戴小群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又移交给了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成为监委第一案。初核后,2018年3月9日,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县公安局进行侦查。4月9日,县公安局对戴小群刑事立案。县公安局侦查后,认为戴小群涉嫌贪污犯罪,于4月27日将问题线索再次移交县监察委员会。
经过多部门多向交互沟通,戴小群犯罪事实逐渐露出水面。时任县林业局退耕还林办主任的戴小群私自以县退耕还林指挥部名义与江某、相关村民小组签订了造林协议,并安排江某父子造林。戴小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包含其他人所造的231亩林地纳入退耕还林指标中,并自行制作了造林补助、种苗补助花名册,同时违反国家规定,将种苗补助由每亩300元提高到每亩500元。为方便领取补助,让造林的江某办理了银行卡,把银行卡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并于2017年4月11日、5月16日分两次从卡中取出财政拨付的退耕还林补助23.1万元。
监察新体制,彰显权威高效
接到县公安局移送的问题线索后,县监察委员会指定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一室对戴小群涉嫌贪污犯罪的问题线索进行监察调查。2018年5月10日,县监察委员会将此案移送县人民检察院。6月25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5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戴小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125800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戴小群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18年10月,戴小群被开除公职。至此,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监察第一案”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