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11月27日讯 (通讯员 刘智伟 周满) 11月23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出售、收购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抓获网上炫耀杀野猪的违法行为人李某、王某。这是该局开展“绿剑2018”专项行动以来又一战果。
11月21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回龙镇军田村有人拍摄了杀野猪的场景,并在网上炫耀,场面十分血腥,引发网友众怒,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接警后,该局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回龙镇森林派出所立即对该案进行彻查。经查,11月13日,紫云林场的王某以1560元的价格从金石镇一陌生人手中收购一头小野猪和野鸡后,转手以1660元的价格卖给回龙镇昂家村的李某,从中获利100元。李某随即对野猪、野鸡进行了宰杀、食用。在宰杀野猪的过程中,王某在旁边用手机进行拍摄并发布到微信朋友圈中,后被人转发到网络。经鉴定,王某、李某出售、收购的野猪和野鸡均为“三有”保护动物,两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构成非法出售、收购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林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