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三十而未立,但觉四十而不惑。
时常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或时间太慢;时间快了,难免过得肤浅、盲目,反之则焦虑和纠结。所谓中庸,不过是把握生活重点,有的放矢,且不失理智——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何不笑口常开、珍惜当下?三十年前我失去的,似乎早已找不回来,当时看《寻找回来的世界》,颇为感伤。但到了四十,我不再自暴自弃,一切都是最现实最正常的现象,颇有“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冷暖自知。
“至少有十年我不曾流泪,至少有十首歌给我安慰。”在步入四十的关口,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李宗盛。老李无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为林忆莲、辛晓琪写诗写歌,说明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情种”。他也是写过《爱的代价》《新写的旧歌》《山丘》等励志歌曲的填词人。他“登泰山,一览众山小”,浑厚的嗓音,拙朴的情感,一唱三叹的旋律,让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这十年,我确实没有好好流过泪,却依然还有至少十首歌给我安慰。夜深人静,我依然会捧着手机,听一听这些或伤感或励志的歌曲,突然有醍醐灌顶的感觉。人都说写作的人是孤独的,但孤独是最美的忧郁。这样的时间不算多,也不少,但足以铭心刻骨。
四十岁了,似乎人生就这样定型了,不管你同不同意,也不管你的三观是否已经成熟,更不在乎你的漫不经心或满腹牢骚。四十岁,身体开始发胖,头发开始斑白,身材臃肿,惨不忍睹。我曾经是那样地注重自己的体貌:翻开18岁甚或28岁的照片,那时的我,五官端正、明眸善睐,是一枚帅哥。那时的我有重大的洁癖,也坚决不允许别人对自己的外表产生任何哪怕低到尘埃的“抵触性”的憎恶,这时的自尊心是何其的强大而毋庸置疑。但是现在,时光催人老,也磨平了青春的色彩。自知回不到过去,也只能在揽镜自照的时候,无奈而尴尬地粲然一笑,好似哑巴吃黄连——即便苦也是咎由自取。面目可憎吗?谁叫你不珍惜?只能付之一笑甚或啼笑皆非。
四十了,我不禁要反问自己曾经读过的那些书中“君子”——是贾平凹《废都》中的庄之蝶,还是路遥《人生》中的高加林,抑或是钱钟书《围城》中的方鸿渐?《废都》的主人公庄之蝶经历了与四个女性丰富多彩、凄美动人的爱情,爱情破灭,而他却无法参破人生,有如庄生梦蝶,不知蝶是梦,还是梦是蝶,迷失在虚幻之中,莫名而亡。我现在很少做白日梦了,参不透的就放弃,放弃不了就丢下忘记!相比庄之蝶,高加林自然就现实了许多,在爱情和前程之间,他这个善良而现实的农村娃,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背景中,逐渐迷失了自己。他的故事不能不让我想起自己的青年和现在——说实话,高加林的苦恼,我们这代人很少经历,读之,却往往才下心头,又上眉头。青春的奋斗、残酷的现实以及强大而让人无能为力的外部环境,足以打垮一个精神世界纯粹得像一张白纸的“强者”。方鸿渐是一个被作者嘲讽的对象,是一个中国式的“多余人”,是“一个连牢骚也懒得发的玩世不恭的怠惰者”;有的说他是被作者同情的对象,是“一个处于中国新旧社会交替时期的带有浓厚‘过渡’色彩的知识分子典型”。
我有时莫名感伤,对于一个“多余人”,一个“怠惰者”(懒惰逍遥),再加上所谓的“知识分子”(与孔乙己无异),一个已然闯入“围城”长达十多年之久的躬身力行者,我的遭遇仿佛和他们殊途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