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邵阳经开区本月出台《邵阳经开区招商奖励十条》,将对帮助该区招商引进企业的引荐人予以重奖,最高按实际到位资金的6‰对引荐人给予奖励。
《招商奖励十条》中提出,经开区每年会通过考察评选,确定2至3家专门从事招商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中介机构每成功引进一家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3‰予以奖励;对特定项目招商实施重奖,对引进央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外资企业的,对引荐人按实际到位资金的6‰予以奖励;对除经开区工作人员和签约的专业招商机构以外的各地商会、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每成功引进一家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予以奖励。
此外,《招商奖励十条》还提出,对以商招商、抱团入园、科技成果招商、产业园招商等予以重奖。对经开区内现有企业和有关人员,引进配套企业或其它符合产业规划的企业,凡引进一家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予以奖励;对关联产业抱团3家以上企业进驻园区的,可累计投资额,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的对牵头人按抱团企业实际到位资金的3‰予以奖励;利用未转化的科技成果招商,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对引进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奖励。此外,鼓励开发特色产业园区,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对入驻产业园单个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给予产业园或其他引荐人2‰的奖励;对单个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给予产业园或其他引荐人5‰的奖励。
(刘波 朱莹婷 李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