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30日起,市区7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在我市公立医院推行按病种收费改革,是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发改委、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的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目的是促进公立医院建立合理的成本约束机制,规范诊疗行为,增强内生动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根据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出台的《关于邵阳市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摸底调查、病历核查、精准测算和专家论证,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市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首批106个病种的收付费标准。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实施后,参保人员在市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分担。按病种收费管理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保按规定支付标准支付,超出部分患者自行支付。各县(市)结合本地按病种收费标准水平和医保基金实际支付能力,在不低于市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水平的基础上,制定本地二级公立医院上述病种费用的医保支付政策。
(贺旭艳 王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