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5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就我市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六大管理职责,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市教育局强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深刻把握《标准》的内涵,将《标准》纳入本地培训体系,作为2018年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统一组织《标准》培训班;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对照《标准》组织开展办学情况检查,逐条对照认真研判,实事求是列出清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确保今年秋季学期整改到位,做到按《标准》办学。此外,各地各校要以实施《标准》为契机,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学校管理工作常态化。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标准》纳入督导评估内容,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
(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