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央视新闻报道称,陕西正大技师学院一名女生高娟(化名)遭3名室友多次殴打。最近一次被打发生在去年12月,高娟被室友踢下体导致下体受伤,医生建议手术治疗。目前,警方已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
学生间的欺凌现象,不但在我国存在,更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去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因体貌特征、性别与性取向、种族与文化差异等遭受欺凌。在我国,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
校园欺凌问题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去年11月,教育、公安、民政、妇联等11部门一齐向学生欺凌行为“亮剑”——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该方案的出台,为整治校园欺凌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框架,但方案再详尽,能否发挥实效,关键还是看落实。笔者认为,要确保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关键要把好三个关口:
一要把好校园欺凌事件的“界定关”。一直以来,校园欺凌因为隐蔽性强、界限不清而被当做“开玩笑”“恶作剧”,从而错失了整治的最佳时机,甚至最终演变成为恶性欺凌案件。此次出台的《治理方案》明确,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不过,尽管对校园欺凌的定义进行了明确,但相关各方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还是应以证据为主,依据相关规定对事件进行科学准确的研判。
二要把好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关”。《治理方案》指出,情节轻微的校园欺凌事件,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可转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涉嫌犯罪的,处置将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时,必须全面分析校园欺凌事件所造成的后果,特别是表象并不明显的精神伤害,并根据事件的后果对欺凌事件进行等级判断,从而给出合理的处理措施。
三要把好校园欺凌事件的“宣传关”。校园欺凌事件大小不一,一些情节轻微的欺凌事件中,事件的双方都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这就需要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通过切实有效的途径让学生清楚地了解校园欺凌事件的含义及危害性,同时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让举报人、受欺凌的学生不但“敢怒”,更要做到“敢言”,从而让欺凌事件在校园无所遁形,真正还校园以安宁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