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网上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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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旅游要注意“黑导游”
更改民族成份有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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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部门回复网友邓女士疑问:
更改民族成份有条件限制

 

本报讯(记 者 罗 俊) 5月20日,绥宁县网友邓女士在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留言说,她和丈夫都是苗族人,因为一时疏忽,在给孩子上户口时民族成份变成了汉族。她想知道这个是否可以更改。

“我和丈夫都是土生土长的苗族人,只有儿子的户口簿上写着汉族。发现这个问题后,我一直想帮他改回来,但是因为工作忙,所以就耽搁了。”邓女士称。

绥宁县民族宗教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称,民族成份的更改有年龄限制,而且仅限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传承。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3种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该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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