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洋 通讯员 欧阳亚宁) 5月10日,隆回县网友龚先生向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民情直通车栏目咨询:农村没有宅基地,怎样才能申请建房?
龚先生是隆回县羊古坳镇高石桥村人,一直在外地工作。“我在外地租房生活了多年,现在想回老家建房。原有的宅基地,其他兄弟已经建了房。所以现在没有宅基地,无法建房。我想用自家农田建房,但对政策不了解,所以建房的事只能拖着。”龚先生说。
15日,该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需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建房。此外,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次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羊古坳镇政府办工作人员介绍,农村建房需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建房条件,建房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要占用农用地,需要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主要流程是先向组、村提出书面申请,再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