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具体情形和保障措施,并提出实施要求。该指导意见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
(据3月23日《人民日报》)
当今世界各国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又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强则国强,人才多则国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坚持党管人才必须在找人才、挖人才、荐人才、用人才上下功夫、想办法、出实招,方能在人才工作中事半功倍,为事业发展凝聚力量。
“真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能够聚人才是一个重要课题,而人才聚起来后如何更好地使用,是一个更加重要的课题。我国体制内的事业单位有126万个,在职人员多达3000多万;而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有相当大比重,受传统“铁饭碗”思想、管理体制限制、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很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很难发挥出其自身专业素养所应发挥出的作用;同时,分配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已经跟不上时代;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造潜力发挥。这次人社部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等四种情形的政策措施,真正解决了这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后顾之忧。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当前,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浓郁,人社部又出台了这个指导意见,真正让这些素养高、能力强、有想法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虎添翼”;即使创业失败,也有退路,原来的单位可以兜底,这无疑是一个巨大“利好”;笔者相信,此政策一出,必然有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摩拳擦掌,想要出去干一番自己想干的事业,这样也进一步激活了这部分人才的潜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