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政救助真是及时雨。”2月24日,双清区爱莲街道肥田村的吴良权说起现在的民生保障,不无感激。他身患尿毒症,每周要进行两次血液透析,其妻黄香英也身患疾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一家人通过“新农合”和大病互助保险报销了大部分医药费,并领取了民政低保金、临时救助金、医疗救助金等,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该区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016年,通过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健全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全年共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资金4875.66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资金922.08万元。查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12户、406人,动态管理清退停发城市低保862户,1283人,农村低保52户57人。通过精准认定,对贫困户34户75人实行兜底保障。
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同时,双清区开通并运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的定点医院12个,民政住院医疗救助金在定点医院直接兑现给救助对象。全年差额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7421人,差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6741人,全额资助五保对象522人参加新农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累计救助1.56万人次,救助资金698.22万元。(贺旭艳 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