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网上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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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患者如何享受医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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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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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患者如何享受医疗政策?

 

本报讯 (记者 张洋 通讯员 徐冰) 日前,邵阳新闻在线民情直通车栏目(5322629)接到新邵县市民陆先生咨询称,他母亲患有宫颈癌,加上家庭比较困难,因此想了解,针对这种特殊慢性病患者,新邵县的新农合有没有相关的医疗政策。

陆先生介绍,今年年初,他陪母亲在湖南某肿瘤医院就诊,发现部分病友可以手持一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性病诊疗手册进行就诊,能享受部分便利。“我母亲患病多年,加上家庭条件不好,不知道新邵县有没有这种针对特殊慢性病患者的手册或者相关的政策。”陆先生询问。

11月14日,记者从新邵县农合办咨询到,根据新邵县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患有恶性肿瘤(宫颈癌)的参合患者,参合当年度未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

目前新邵县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为:恶性肿瘤(宫颈癌)全年最高补偿800元每年。参合患者要在每年的10月至11月进行申请,填写《新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和慢性病门诊补助审批表》,凭县二级以上(含县二级)医院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资料、门诊病历、医疗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由镇乡农合站审核汇总造册。经县农合办审批同意后,镇乡审核员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特殊慢性病患者有关信息录入新农合系统。特殊慢性病患者可在下一个年度的3月底以前,持特殊门诊审批表、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县人民医院门诊或者户籍所在地的镇乡卫生院门诊就医或购药。

该办工作人员提醒,如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或咨询,可以找新邵县农合办进行咨询,或拨打联系电话(0739-366817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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