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在日常工作中,还有许多人对亲友互助献血存在一些误解和疑问。
一、卷起袖子就可献血吗?
“医生,我是孩子的父亲,抽我的血给他用。”这种画面只能在电视剧里才可能出现。在医院为患者进行血管对血管的输血,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实上,一袋血从献血到血液的使用的流程很长。问诊、体格检查,还有严格的传染病指标检测、血液相容性交叉配血检测等过程。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的用血必须来源于合法的采供血机构。病人亲朋好友互助献血,统一由血站管理,血液采集后经血站检查合格以后才能供临床使用。
二、亲友互助献血不等于把你献出的血给亲属用。
亲朋好友参加互助献血之后,血站会规避直系亲属间相互用血。因为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这个输血不良反应在亲属间发生的概率远高于非亲属,尤其是一级亲属,即父母与子女间,发病率要高10至20倍,所以病人家属献血后,血站会对血液重新进行调配,规避直系亲属间相互用血。
三、不应需用血时才献血。
目前的临床用血全部来源于爱心人士无偿捐献,还不能人工制造,而且捐献的血液都是有有效期的,每当日常捐献者人数不足时,就会造成临床供血的紧张。
互助献血虽能缓解燃眉之急,但仍存在极大弊端。以血换血的做法,不符合病人利益第一的原则,加上公众对谁可以用血的确定权的合理怀疑,这种做法会导致献血人群和公众对血站的负面观感,甚至引发信任危机,从根本上损害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为此建议适龄健康的人群都能加入到献血队伍中来,这样才能保证有足量的血液满足临床患者治疗抢救的需要,不要等病人需要了,家属再献血。适量献血是无损健康的,这样做造福自己、造福家人,也造福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