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 俊 通讯员 阳艳萍) 9月28日,隆回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朝阳市场执法时发现,在后侧小井街农民自产自销蔬菜水果销售点,范某红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占用该区域违章摆卖柑橘。执法人员对其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范某红拒不改正违章违规行为,反而辱骂、撕咬、踢打执法人员,造成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手臂受伤,另一名城管执法人员腰部挫伤。
隆回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在查明事实真相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范某红依法治安拘留7天,并送至隆回县拘留所执行。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改变隆回县城面貌,提高县城综合竞争力,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创建省市级文明、卫生县城,隆回县城管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规范市场经营,大力整治街边乱摆乱放行为,对于使用暴力阻碍正常执法行为,一律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经过整治,县城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