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0日,绥宁县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工作顺利通过了市政府烟花爆竹关闭退出验收工作组的验收。
今年6月初,绥宁县政府严格按照省政府和省安委办相关文件的要求,启动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各部门紧密配合,联手推动,该县安监部门督促3家烟花爆竹退出企业利用高温停产时节,对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设施、设备严格按标准进行了拆除。公安部门对危险性废弃物进行了集中销毁。企业所在地乡镇对生产企业的拆除工作派员进行全程监督,有效地保证了烟花爆竹退出企业的拆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绥宁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后,退出企业所在地乡镇与退出企业签订了《防范非法生产安全责任状》,严禁退出企业利用现有场地组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并鼓励支持退出企业转型创业,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安全、快速发展牵好线、铺好路。
(朱杰 杨光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