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4日,市餐饮行业管理协会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这是目前我市首份市级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也是我市行业协会工资集体协商的样本。协议覆盖市餐饮行业90多家会员单位,一万余名职工获益。
为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我市餐饮企业健康发展,市餐饮行业工会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自今年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以后,多次到餐饮企业进行工资协商工作的前期调研,了解本行业目前职工工资、福利水平、工资分配形式、调整幅度、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前期沟通并召开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正式会议,最终形成了我市第一份《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据了解,该协议明确了楼面经理、厨师长、面点、炒锅、凉菜、服务员等6个岗位工种的工资标准,确定本协议覆盖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各企业要确定发薪日,如因经营需要员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等国家法律。此外,协议还就职工保险、福利方面的待遇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协议有效期为今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共有十四条。
(刘小幸 刘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