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派到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使者。乡镇人大代表在推动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的沟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乡镇人大代表结构趋向合理,年龄趋向年轻,议政能力在逐年提高。但在实践中,代表工作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代表角色的认识不到位,不少代表仍将代表视为一种荣誉称号,不是一种职务,将代表职责看成“额外负担”,缺乏代表责任意识。二是有的代表素质不高。表现为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参加活动“一言不发”;评议报告“没有意见”或不置可否;所提意见、建议不能切中要害等。三是履行代表职责被动式参与多,缺乏积极主动性。乡镇人大代表个人持证视察少,主动向上级反映情况少,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办法不多。
二、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的建议
1、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基层人大代表存在知政知情渠道不畅、对相关工作了解不深等现象,致使代表难以提出针砭时弊、切中要害的建议,影响了基层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乡镇人大主席应定期组织代表听取政府近期的工作通报,如重大项目的引进、民生工程的进展、财政税收的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
2、加强学习练好内功。人大代表是监督实施者,必须做到打铁先得本身硬。自身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谈何依法监督?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工作的需要,有“法”在手,才能够依法实行监督,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3、加强代表服务工作,突出一个“勤”字。一是要勤走访。由于代表兼职的特性,代表的精力和时间有限,除忙本职工作外,还须广泛联系选民,收集选民建议和意见。人大主席通过勤走访,主动联系代表,将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带上来,加以归纳。二是腿要勤。由于一些农村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人大主席要及时将上级人大下发的资料、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业务书籍等及时送到代表手中,为代表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工作情况、掌握人大工作动态提供方便。
4、组织代表活动,体现一个“细”字。每次活动前,要按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认真安排活动内容,精心设计活动形式。要组织代表提前学习与视察、检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选择视察或检查的单位要好、中、差相结合,点和面相结合;视察、检查时,既要听取汇报,又要实地察看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做到上下结合。第三,要写好视察或调查报告。活动结束后,要综合代表的意见,及时写出书面视察或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者系新邵县陈家坊镇黄山坪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