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

酒驾“钉子户”第四次被查获

行拘+罚款4700元

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刘惠芳

本报讯 12月18日,邵阳县交警大队在冬季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四次酒驾的“钉子户”。

12月18日20时15分,该大队一中队在塘渡口镇中国银行附近路段例行检查时,湘EV×××9驾驶员吴某明拒不配合酒精吹气检测,随后被民警带至医院进行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3.63毫克/100毫升。吴某明交代,当晚与朋友聚会饮酒后,因觉得离家近,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民警进一步核查信息时发现,这已是吴某明第四次酒驾被邵阳县公安交警查获,前三次分别在2020年10月、2022年8月和2023年10月。此次,吴某明除第四次酒驾外,还存在无证驾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吴某明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47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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