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3日

“飞线”充电收罚单

记者 刘波 通讯员 毛晓博 邓金华

本报讯 “飞线”充电还拒不改正,结果被罚款!8月20日,记者从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悉,近期,该区一居民就因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私自布设电动车充电装置,被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前不久,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联合社区,对状元洲街道状元社区的一安置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项检查,发现该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现象。

经现场调查,小区住户陈某是具体违法行为人。执法人员随即电话通知当事人将车移至专门的充电桩充电,但陈某并未当场将车移开,且拒不改正。鉴于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陈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大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力度,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及各类致灾因素,全力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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