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0日至8月7日,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全市12个县市区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夏季攻势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反酒驾”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271起。
整治行动中,全市交警采取“白天+黑夜”严查模式,对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靶向发力,实行严厉打击。7月25日18时50分许,已有酒驾违法史的罗某定不顾自身安全,再次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当行至新邵县新田铺镇石马江村三组路段时,被执法民警当场查获,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今年1月,王某因酒驾被查。8月1日23时,王某再次酒后驾驶小车湘E79××H,行至邵东城区的锦绣路与永兴路交会处时被查,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中,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全市交警,通过定点蹲守、流动巡查勤务模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逢车必检、逢疑必测”。7月23日22时15分许,阳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陕A1M××6,行驶至隆回县花门街道桃洪西路路段,因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被隆回交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7月23日23时50分许,家住北塔区资园社区的罗某醉酒驾车上路,行至邵阳市西湖桥地段时,被北塔交警大队执法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256mg/100ml,被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7月31日,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为不断营造全市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入秋以后,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将采取现场查处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反酒驾”活动,从严整治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