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以案说法

“打工妹”偷转表姑 百万元买车买房

记 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李享意 姜 威

开好车、住大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然而,靠犯罪来实现如此美梦,终是黄粱一梦,一旦醒后,除引人唏嘘外,还有牢狱之灾。因在微信上偷转表姑100万余元用于购买车子、房子和旅游消费,11月10日,经邵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某因犯盗窃罪一审获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曾某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提醒短信莫名消失

贺女士在邵东城区开了一家铝塑店。为了方便,她置办了一台额外手机并申请了微信账号专门用于收货款。今年7月2日,她分三次从微信中提现,总计85000元,但半小时后查看短信,她发现只有第一次提现的5万元显示到账了,后面的3万元、5000元并无到账提醒短信。疑惑不解的她将此事告知在其店内务工的曾某,曾某说:“没关系,有时候没收到短信也是正常的。”但更奇怪的事在后面。当贺女士吃完中饭再来翻看手机短信时,发现之前到账5万元的短信提醒也没有了。顿时,她心中警铃大作,开始怀疑曾某……

1994年出生的曾某是贺女士姑姑的孙媳妇,2016年9月起开始在店内工作,主要负责开货单和整理账目。因为有亲戚关系,曾某对其比较信任,经常将收货款的手机放在店内的办公桌上,有时客户打钱过来,还会让她帮忙点击收钱。

到账短信被删,贺女士怀疑曾某可能染指了自己的钱,但为避免打草惊蛇,她未露声色。

7月3日,贺女士去银行查账,发现店内手机微信绑定的工商银行卡前一天上午转出了1万元,而自己当天并未转过账。因银行查不到钱转到了哪个账户上,贺女士和家人打电话给腾讯公司,通过人工服务,查出那1万元钱转到了曾某的微信上。

这样的事,曾某做了多少次?贺女士忐忑不安地继续查看微信支出记录,结果发现自2019年10月以来,自己的收款微信共计转出114.3万元到曾某微信上。经核查,除7万余元是贺女士自己转的,其余107万元均系曾某偷转。贺女士如雷轰顶,立即报案,但仍未在曾某面前表露心绪。4天后,民警上门将正在店里上班的曾某带到公安机关。

用别人的钱圆自己的梦

曾某到案后交代,2019年10月的一天,店里需转出一笔钱,因贺女士当时在忙,就将微信支付密码告诉她,让她帮忙代转。曾某自此记下了贺某的支付密码。2019年10月底,因手头紧,曾某开始动起心思,趁贺女士不在店里,从收款微信上悄悄转了1200元到自己微信里,并立即删除转账和收钱记录。

原则的堤坝一旦被突破,欲望的洪水就会泛滥成灾。第一次偷转钱款没有被发现,曾某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再仅满足于解自己燃眉之急,而是想通过此种途径实现自己的车子、房子、旅游梦。不久,她偷转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金额也越来越大。

曾某用偷转来的107万元,花70万元在县城买房搞装修,花6万元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另外花了一部分钱外出旅游,剩余13万元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

有房有车有“远方”还有存款的感觉很好,却让曾某离监狱的距离越来越近。随着法槌落下,等待曾某的是长达10年6个月的刑期,她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将在监狱中度过。

检察官提醒

办案检察官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个案例发人深省,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商界人士务必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及微信、支付宝等密码,不要随意告知他人,以免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造成财产损失;此外,任何人都要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相信诚实和勤劳致富,“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妄想用别人的财富实现自己的梦想,到头来只会留下千古笑柄和终身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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